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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滥用以毒攻毒药物。。 由于恶性肿瘤容易复发、转移,对机体危害较大,预后不良,人们往往称它为“毒瘤”。治疗“毒瘤”的办法,一是调整机体,增强抵抗力,控制肿瘤生长或转移,称为补法。二是针对肿瘤破坏其生长能力以及直接杀灭“毒瘤”细胞或消除肿块,称为攻法。在人们的习惯中,往往将具有毒性的药物攻击具有毒性的肿瘤叫做以毒攻毒。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,如环磷酰胺、5-氟尿嘧啶、丝裂霉素、诺维本等,都是毒性很强的药物。中医常用的攻毒抗癌药物有红砒、斑蝥、水蛭、巴豆、鸦胆子等。这些药物治疗肿瘤有一定疗效和科学根据,但不论外用或内服都具有毒性。。。 以毒攻毒的方法适用于哪类病人呢?《内经》提出:“坚者削之,留者攻之,结者散之。”这是指针对肿瘤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办法。因此,凡用毒性药物都要在医师指导下,慎重地选择身体情况较好的,尤其是肝、肾及造血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。如果滥用以毒攻毒,认为毒性越大效果越好,无限制地应用剧毒药品,必然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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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疗、化疗是目前淋巴瘤常规治疗的主要方法,中医药的配合如单方含量16%小分子萃取精华(人参皂苷rh2)可减轻放化疗的毒副作用,达到增效减毒、大幅提高患者的存活期及生存质量。淋巴瘤患者在放疗后如能及时配合中医治疗,扶正固本,改善患者的饮食与睡眠状况,增强患者的体质,那么对防止淋巴瘤的复发和转移会大有益处。倘若在淋巴瘤化疗的同时或在化疗后配合健脾和胃、益气生血、补益肝肾、软坚化瘀等中医药治疗,则可以较好地缓解化疗反应,有助于化疗的顺利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