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管瘤鉴定结果不服?
ca392d2e8c2a165 2010/04/22 17:37
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:1、血管瘤鉴定结果如果受害者家属第一次认可,(不服)是否可以鉴定第二次?谢谢!2、如果第二次鉴定,该如何鉴定?程序该怎样走?费用有谁承担?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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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管瘤不是真性肿瘤,而是由胚胎性血管组织的过度增生而发展成的肿瘤性畸形。一般来说,血管瘤的自然过程要经过生长、静止、消退三个时期。以毛细血管瘤为例,多数病儿在出生以后10~50天,皮肤上出现红色小点,随之进入生长期,即在出生后2~6个月,血管瘤迅速生长,红斑范围迅速扩展,形成高出皮面的红色肿物,很象草莓,所以又称草莓状血管瘤。以后,经过1~2个月的静止期,肿瘤生长缓慢或停止。大多数血管瘤在生后8~12个月进入消退期,表现为血管瘤张力减退和褪色,在血管瘤中部出现白色条纹,以后苍白区域渐渐扩大,血管瘤逐渐缩小,缓慢消失。因此,婴儿如果有血管瘤的情况,建议先观察,不要盲目的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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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情分析: 您想知道鉴定的有关情况. 指导意见: 1、如果对第一次鉴定结论不服,可以申请第二次鉴定,无论是哪一方不服,都可以申请鉴定。 2、谁申请就由谁交钱。申请有程序有两条,一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,就是卫生局。另一条是通过法院。